| |
 |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管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规划;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 关注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搞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和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涉及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目标的管理、考核工作。
(三) 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货币政策实施意见,分析执行效果;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对企业债券融资活动实施监督;参与股票融资项目审核,引导资金投向;指导、监督组建产业投资资金的有关工作;负责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组织拟定招投标的有关政策。
(四)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
(五) 牵头负责全市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区域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城市化发展规划,提出城市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参与制定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目标考核和重点项目审批上报;负责我市南北挂钩、西部大开发和接受上海辐射等地区间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全市沿海经济带的规划和建设。
(六) 负责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研究制订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信息产业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统筹、指导、协调全市信息化工作,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负责对口省信息产业厅和信息化办公室的工作。
(七) 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方案,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政策性贷款和国债资金的使用方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方向;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审核、报批国家出资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组织竣工验收;负责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组织全市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八) 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宏观指导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编制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林、牧、渔、水利、农业资源开发、农机等专项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报、审批农业重大项目,编制以工代赈计划和协调重大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负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划、协调、服务等工作;研究提出农业物资的储备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农村能源发展的规划和政策。
(九) 提出工业经济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编制、衔接、平衡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宏观分析和对策研究;按照授权和分工负责全市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天然气利用的规划、布局、政策研究及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衔接平衡能源、交通、原材料行业规划和政策。
(十) 提出基础产业、科技发展及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衔接和平衡科技及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高技术领域的合作和交流。
(十一) 负责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牵头负责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粮食储备的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粮库、棉库建设方面的工作,管理粮食、棉花、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指导、监督重要物资的国家订货、储备和投放,提出重要商品调控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负责市场规划、总体布局的研究,牵头负责市场建设项目的审批;负责全市"菜篮子"规划与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物价的宏观指导和价格总水平的平衡。
(十二) 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提出我市利用外资的总规模,提出外贸发展战略;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和转报工作;研究市内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的总量平衡并组织实施;承担我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十三)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的衔接平衡;规划、协调和管理全市社会发展工作,评估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国防经济动员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四) 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拟定自然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开发计划,拟定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十五) 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参与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
|